在使用软件前,请务必阅读本软件使用许可协议。
软件使用许可协议(重要!)
本软件使用许可协议是您与佳能公司(以下简称“佳能”,主营业地址位于:30-2, Shimomaruko 3-chome, Ohta-ku, Tokyo 146-8501, Japan)就与本协议一起提供的软件“EOS Utility 3.18”及其相关“在线”或电子文档(如有)(以下统称“本软件”)达成的法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安装本软件,即表示您同意受本协议所载之条款和条件的约束。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如下条款和条件,请勿使用本软件。
1.许可授权
(1) 佳能授予您在计算机上出于个人用途而使用(“使用”应包括显示、访问或运行本软件)本软件的非独占性和不可转让的许可;在允许用途支持的范围内,制作适量数目的本软件副本做备份,但您必须保证任何此类副本中均包含有与本软件的原始版本相同的佳能或其许可者的版权声明。
(2) 除本协议明确规定的情况外,佳能不会将自己及其许可者的任何知识产权的许可或者权利明示或默示地转让或授予给您。
(3) 本软件包含开源软件。即使本协议载有任何相反规定,本软件中写入的各个开源软件的条款和条件应分别适用于各自的开源软件。

2.限制
(1) 除本协议明确允许或授权的情况外,您不得使用本软件,也不得将本软件转让、再许可、出售、出租、租借、贷借、让与或转移给任何第三方。
(2) 除非本协议明确允许,并在法律特别许可的范围内,否则您不得将本软件进行出售、转让、拷贝、复制、改动、翻译或转换为其他程序语言,不得修改、汇编、反编译或进行其他反向工程,也不得促使任何第三方这样做或使用本软件。
3.所有权
佳能或其许可者保留本软件的全部产权、所有权、知识产权和利益。
4.版权声明
您不得修改、移除或删除本软件(包括其任何副本)所载的由佳能或其许可者作出的任何版权声明。
5.不支持
佳能、佳能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其各自的分销商和经销商,以及佳能的许可者,均不负责维持或协助您使用本软件。不对本软件提供任何软件升级、漏洞修复或软件支持。

6.出口限制
您声明并保证遵守相关国家/地区的所有出口法律、限制和法规,以及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并且在有可能违反任何此等法律、限制和法规,或者尚未获得各种必要的批准时,您不会直接或间接出口或者再出口本软件。
7.有限担保和免责声明
有限担保
本“软件”是“按其现状”提供,不附带任何形式的明示或默示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对本软件对某一特定目的的适销性和适用性的默示担保,或者不侵犯任何权利、资格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的保证。您将承担本软件的全部质量及性能风险。如果本软件有任何缺陷,您(而不是佳能、佳能子公司和关联公司及其分销商、经销商和其许可者)需自行承担必要服务、维修或修正的全部费用。某些国家(地区)或司法体系禁止限制或排除默示担保或条件,因此上述免责条款有可能并不适用于您。此担保赋予了您特定的法律权利。由于国家(地区)间或司法体系间的差异,您也许还会享有其他权力。佳能、佳能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其分销商、经销商或其许可者不保证本软件的功能符合您的要求,也不保证本软件的运行不会中断或没有错误。
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在任何情况下,对于因软件、软件的使用或无法使用而引起的任何损害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利润损失、业务信息的丢失、业务中断所造成的损失或其他补偿性、附带性或衍生性损害赔偿),佳能、佳能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其各自的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佳能的许可者概不负责,即使佳能已经被告知可能会发生此等损害赔偿亦不例外。
某些国家(地区)或司法体系禁止限制或排除对因卖方的过失而引起的附带性或衍生性损失赔偿或人身伤害或死亡的责任,因此上述限制或排除条款有可能并不适用于您。
责任豁免
在佳能、佳能的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佳能的许可者无故意不当行为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在适用的法律所允许的最大程度上,您在此豁免佳能、佳能子公司和关联公司、其各自的分销商和经销商以及其许可者有关软件或其使用的所有索赔所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及所有责任。
8.有效期
本协议从您在此通过安装本软件以表示接受本协议起即时生效,有效期一直持续到本协议到期或终止时止。您可以通过销毁本软件及其所有副本来终止本协议。如果您不遵守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和条件,本协议也将终止。本协议到期或因任何原因终止后,您应立即销毁本软件的所有副本,包括在由您持有的任何计算机的硬盘或其他存储设备上存储的任何软件。此外,佳能有权行使其可能拥有的任何合同或法律权利或救济。尽管有前述规定,在本协议终止后,第 1-(2)、1-(3)、2 至 7、10 和 11 节应继续存续。
9.美国政府限制权利声明
本软件是“商业物品”(采用该术语在 48 C.F.R. 2.101 [1995 年 10 月] 中的定义),包括“商业计算机软件”和“商业计算机软件文档”(采用这些术语在 48 C.F.R. 12.212 [1995 年 9 月] 中的定义)。依照 48 C.F.R. 12.212 和 48 C.F.R. 227.7202-1 至 227.7202-4(1995 年 6 月)规定,所有美国政府最终用户购置本软件将仅获得本协议所载之权利。制造商为佳能公司,地址位于:30-2, Shimomaruko 3-chome, Ohta-ku, Tokyo 146-8501, Japan。
10.可分割性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规定被任何具有适当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宣判或认定无效,则此等规定将在该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内失效,而本协议的所有其余规定应仍然保持完全和充分的效力。
11.完整协议
安装本软件,即表示您确认已阅读和理解本协议,并且同意受其条款和条件的约束。您还同意,本协议构成您与佳能就本协议所载之标的物达成的完整和唯一的协议声明,并取代您与佳能之间就本协议标的物作出的所有提议或先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以及任何其他沟通。对本协议进行的任何修订应经佳能的正式授权代表签字后方可生效。
12. 更新
佳能保留随时更新本协议条款的权利,恕不另行通知。 在本协议更新后继续使用软件,即表示您同意本协议的更新版本。 可以在下载站点或佳能的软件产品介绍站点查看本协议的更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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